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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馬遜之所以能在網路泡沫中倖存,是因為它和許多當時的業者不同,擁有可行和創新的商業模式。它的商業模式,是以改變市場的顧客價值主張和積極的利潤公式為中心,顛覆了一成不變的圖書產業。接著,亞馬遜快速擴展到圖書以外,納入各種可以輕易運送的消費商品,從它的核心市場擴充到關聯性市場。但是亞馬遜並沒有就此打住。

   幾年後,該公司在設計新價值主張時掌握它的市場白地,對二手書買家和賣家提供佣金制的經紀服務。接著,它再度進入市場白地,開發一個全新模式來服務全新的顧客:第三方賣家。亞馬遜開放自己的網際網路店面給基本是競爭同業的其他零售商,藉此將業務從直銷轉型為銷售和服務模式。它在一個虛擬屋簷下聚集許多賣家,並向其他公司收取佣金。

   後來亞馬遜又採用同樣做法。2000年初,它擴充IT資源之後,找到另一個新顧客—IT社群,並辨識出一個新的潛在成長領域。但要滿足這群新顧客的需求,得擁有不同的流程、不同的資源,以及不同的利潤公式,簡而言之,就是需要另一個新的商業模式。2002年,經過周詳的蘊釀期後,亞馬遜推出為其他網站提供低價、可靠和易於使用線上服務的網路服務平台,以及適用於網路開發者的客戶端應用程式。一家在同年才達到獲利的新公司,將創新資源投資在新商業模式上,而非堅守核心事業,要冒的風險看起來相當大,但是在五年內,提供這些服務的亞馬遜,已經擴展成全球第七大網站。

   亞馬遜繼續前進。2007年末,它聘請palmOne的前硬體工程部門副總裁葛雷格•塞爾(Gregg Zehr),並且設立Lab126。它的第一項產品Kindle電子書閱讀器上市,所運用的商業模式不只與亞馬遜遺傳基因無關,同時也可能對整個出版業造成破壞。為推出低利潤、以產品為主的供應項目,亞馬遜必須成為原廠設備製造商(OEM);它效法iTunes數位媒體平台,以緊密整合的交易內容和定期訂閱模式,來包裝這項技術。它以創新方式,和內容生產商合作,並且建立一個開放的後端,容許獨立出版商特別為Kindle平台產生新內容。在第一年,Kindle的銷售量約為50萬台,贏得顧客極高的評價。亞馬遜大幅擴展了電子書市場,並且定位自己不僅要在這個突然可行的市場中成功,也要在報紙和期刊發行中成功。

   亞馬遜基本上是藉轉型來成長。當它發現以新方式服務新顧客或是現有顧客的機會時,它會構思和建立新商業模式來加以運用。亞馬遜具有同時建立和營運的獨特能力—推動和經營全新類型的事業,同時從現有事業擷取價值,以便長期投資。它證明,對於願意投資時間、訓練和努力的任何組織而言,「逐漸形成」(becoming)可以成為「存在」(being)的一部分。不論亞馬遜的未來如何,它的旅程可能是一系列的轉型,因為它繼續追求願景,無懼於市場白地、商業模式創新,或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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