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為顯學
 
 


  企業領導人目前開始注意到執行與經營成果間的關聯。康柏的董事會在開革前執行長費佛後,董事長兼創辦人羅森(Ben Rosen)指出,公司策略並沒有問題,改革應該在「執行方面…我們的計畫是加速決策,讓公司更有效率。」朗訊的董事會在二○○○年十月解聘前總裁麥克金(Richard McGinn),他的繼任者夏克特說:「我們的課題在於執行與專注。」

  以高階職位為對象的獵人頭公司,現在常會接到客戶這樣的電話:「幫我找個能夠執行的人。」傑茲納(Louis V. Gerstner)在IBM二○○○年的年報中曾如此形容他的繼任者帕米沙諾(Samuel Palmisano):「他真正擅長的,乃是確保我們能執行良好。」全國公司主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rporate Directors)對主管在評量本身績效時應注重的項目有一份清單,其中「執行」一項於二○○一年初增列進去。該協會認為,指導者必須自問公司執行情況如何,同時應檢討預期目標與管理階層績效的落差。他們發現,現在會這樣自我檢討的董事會相當罕見。

  儘管對執行有這麼多的談論,卻幾乎沒人知道它究竟是什麼。當我們教導與執行相關的課題時,常會要求對方先就此下個定義。他們一開始都認為這並不難,而且起初也的確講得頭頭是道。他們會說:「執行就是把事情做完」、「執行是有關於公司的經營,與構想或規畫是相對的。執行是去實踐我們的目標。」不過等我們問起「如何」把事情做完時,這場對話很快就無以為繼。無論教授的對象是學生或高階主管,我們都會很快發現──他們自己也心知肚明──他們對執行的意義可以說毫無概念。

  一般的書本或報章雜誌提及執行時,情況也好不到哪裡。讀者從中只得到模糊的印象,似乎執行是指做事更有效、更仔細、更注意細節,不過卻從來沒人說清楚其中的真正意涵。

  即使有些人指出執行是招致失敗的原因,但往往也只是認為執行就是注意細節而已。例如前面提到的康柏創辦人羅森的說辭正確無誤,然而就算他本人知道執行所需的要件,康柏的領導階層卻顯然一直未曾理解箇中真義。

要了解執行的意義,必須謹記三項關鍵要點:

•執行是一種紀律,是策略不可分割的一環。
•執行是企業領導人首要的工作。
• 執行必須成為組織文化的核心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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