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潮流,即使是營利事業,也需承擔社會責任,何況是財團法人醫院!財團法人醫院雖然不是公立醫院,卻是「公共的醫院」,為社會共同擁有,董事會不具有資產的擁有權,只是受社會委託尋覓好的管理者──院長,並監督醫院的營運是否符合原捐助設立的目的。
正因為財團法人醫院是社會共同擁有,所以在它為社會大眾提供醫療服務時,享有政府提供的諸多優惠,例如土地免稅、不用繳交營所稅與營業稅(幾乎所有的財團法人都不用交稅),享受了好處,難道不應回饋社會嗎?
許多大型財團法人醫院,結餘頗豐,但對社會的回饋與獲利不成比例,歷年來,這些醫院派過多少醫師參與政府的國外醫療援助團?派過多少醫師支援台灣醫療資源匱乏的山地離島?他們的參與度遠不及在艱困地區經營的醫院,如埔里基督教醫院及屏東基督教醫院,這些醫院資源不多,卻不遺餘力投入醫療援助的工作,令人敬佩。
醫療資源患寡,更患不均,要做到全民照護,就必須用社會主義的方式分配,而不是像一般追求利潤與虛名的企業一樣,只知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願意負起社會責任、實際提升醫療品質的醫院,才是真正的A+醫院。
對醫院盈餘,我的建議是:三分之一拿來提升員工待遇,三分之一用在提升對病患的照護,另三分之一做為醫院基金及未來更新醫療設備之用。以回應社會的期望,提升醫療的質與量。
楊志良老師第二堂談話,你也深有同感嗎?非常歡迎針對這堂課的主題
跟老師提出你的提問與分享喔~!
分享文章:《拼公義,沒有好走的路》第1~7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