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的「分散打擊」與創新自由疆域
Google的一萬名員工當中,大約有一半(也就是所有參與產品開發的人)是在小型團隊中工作,平均每個團隊有三位工程師。即使是像Gmail這種約有三十人參與的大型計畫,也會被分成三到四人一組的多個小團隊,每個團隊負責強化某個服務的功能,例如建立過濾垃圾郵件功能或是改進信件轉寄的功能等等。每個團隊有一個「超級技術領導人」,這項工作有可能在計畫需求改變時由其他成員擔任。大多數工程師同時加入多個團隊,而他們變更所屬團隊時,也不需要經過人力資源部門的許可。「假如可以的話,我們希望員工主動投入工作,而非被指派工作。」Google的營運副總裁秀娜•布朗(Shona Brown)說,「假如你看到機會,就放手去做。」

Google認為小型團隊可帶來許多好處。當計畫被分為幾個小部分時,新的方案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推行,因為需要說服的人數與需要處理的相依關係都比較少。在人力少、資源稍微短缺的情況下,公司可避免「過度美化」(套句梅爾的說法),因為這只是徒增花費的時間與成本,卻無法提高太多價值。「這就是許多Google計畫處於試用版階段,而且有點粗糙的原因,」她說,「解決80%重大新問題所創造的價值比完成最後的20%還要高出許多。」當然這裡的缺點是:有些使用者抱怨Google改善某些「粗糙但已完成」產品的速度太慢。

小型團隊也可讓Google內部充滿親切熟悉的企業氛圍,它比較像是一家新興公司,而不是一個龐大的官僚機器。在大型團隊中,傑出的個人貢獻通常會被更優秀的同事掩蓋或是被較差的同事抵銷。在Google,小型團隊可將個人的努力與成就緊密結合在一起。

對Google的軟體工程師來說,公司的「70-20-10」政策相當於是一張追求自己熱愛事物的通行證。每位開發人員皆可自由將自己20%的時間用在非核心計畫上。Google透過這種方式鼓勵員工從事核心事業以外的研究開發專案。這項政策不僅可讓Google不斷更新公司的策略選擇,同時可幫助公司留住最優秀的人才。Google選擇了興趣廣泛、充滿好奇心的人才加入公司,此20%政策可確保沒有人需要為了追求個人熱愛的事物而離開公司。

至於Google如何防止員工將這20%的時間用來打混呢?答案是,不必防止。公司認為,嚴密監督每位員工如何使用這20%的時間所需花費的成本,也就是官僚系統加諸於不打混的Google人身上所產生的創新阻礙,遠高於其利益。

20%原則為公司帶來了幾個重要的結果:它確保了短期目標不會耗盡公司100%的活力。它讓公司員工清楚明白創新工作人人有責。它也代表了公司在任何時刻都有某部分的人「在控制範圍之外」。就這樣吧,……(摘自本書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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