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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會拖垮一切

  實體的東西是完全屬於上個世紀的。沒有人想要處理實體的東西。實體既不方便又昂貴,就像已過世的喜劇演員喬治•卡林Goerge Carlin說的,如果你有東西,你需要有地方來擺這些東西。你要先購買原物料來製造實體產品,再將這個東西打包,才能運送到別的地方。更別說,你還得付費找個倉庫來儲藏這些實體產品,一邊還得擔心這些東西會不會過時,會不會變成沒用的舊東西。任何人都可以逆向解構你的產品,做出和你相同的東西。或許你會辯稱,別人的東西絕對沒你的好,就像卡林曾說過,「你注意過嗎?別人的東西是狗屎,你的狗屎是東西?」但只要有競爭產品出來,你就得降價搶銷量。實體產品令人痛苦,數位產品就不會如此麻煩。

  自工業出現後,控制原物料及製造、行銷、運送等方法決定了各行業的本質。汽車製造商賣車、報社賣報紙、出版商賣書,他們的產品正代表(也限制)它們的身分。我們就是我們所製造機會(Google後來才起而仿效)。

  貝佐斯不是在經營一家賣實體商品的公司;我認為他建立了一家販賣知識的公司。沒人比亞馬遜更了解消費者買了什麼東的東西。

  雜誌社賣什麼?當然是賣雜誌。別回答得這麼快!2008年,科技出版商國際數據集團(IDG Communications的高階主管科林•克勞福Colin Crawford表示,IDG不再是一家單純的出版公司。早在兩年前,IDG線上收入的成長超過紙本出版收入下滑的部分後,IDG的定位就已從紙本出版轉向數位出版。之後,克勞福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寫道:他的團隊會聚焦在「顧客不斷改變的需求」,以及新的線上產品、手機產品和辦活動。他說,員工現在「已擺脫了紙本出版的負擔」。

  紙本一直是出版公司的一個負擔。因為紙本生產內容很貴,製作紙本很貴,運送紙本也很貴。紙本限制了內容長短,讓你無法給讀者他們想知道的全部內容。紙本會讓你錯過最好的出版時機,無法提供讀者最即時的資訊。紙本只能一體適用,不能為每位客人量身訂做,讀者也無法經由點選而了解更多。紙本不能搜尋,也不能轉寄,紙本沒法好好儲存。紙本必須砍樹製作,還要用很多能源。紙本看完必須回收,這真是件麻煩事。紙本爛透了,實體爛斃了!

  誰還想要實體?連亞馬遜也不要!沒錯,貝佐斯當初創辦亞馬遜是為了賣實體的東西,像是書、電子產品、硬體....幾乎任何能運送的東西亞馬遜都賣。就像cragslist網站的紐馬克總被說是對著報業的心臟打進一根木樁,貝佐斯也常被指責為讓獨立書店倒閉、讓大型連鎖書店經營困難的元兇。但消費者去折扣高、使用方便、選擇性又多的亞馬遜,何過之有呢?

  貝佐斯很懂得如何處理實體的東西。他把庫存儘量降低,等顧客下訂單再去準備貨品。他沒有店面、不用付租金,更不需雇用賣場人員。他沒有貨運公司,但由於亞馬遜的運送量大,他和貨運公司可談到最優惠的運費。也因為銷售量大,他和供應商談到最低的供貨價格。他把省下來的一部分錢用來提供顧客較低廉的價格,結果使他的銷售量又提高。亞馬遜的成功就是靠效率、數量、周轉快速和薄利多銷。

  我買了亞馬遜的股票,而且是長期持有,並不是因為貝佐斯創造出很棒的書店,而是因為他正在創造數位資產。他將他的數位零售服務賣給其他商家,給他們帶來網路顧客,有時還提供貨物管理和運送的服務,收取這些服務的費用。他同時也把亞馬遜的計算能力、儲存空間、資料庫、網購付費系統等電腦基礎設施出租,讓商家能以最低成本、用多少算多少的方式來租用。無數的小商家現在都使用亞馬遜的網路服務當作網購後台,以減少投資在電腦軟硬體的支出。

  亞馬遜也創造了隨傳隨用的人力外包平台,稱為「機器土耳其人」(Mechanical Turk;這個名字來自1769年一部假的下棋機器,機器裡其實藏著一位下棋高手)。任何公司只要有重複性的工作,都可發包到這個平台,願意做的人就可賺錢,工資最低是一份工作賺一美分,例如請人辨識圖片中的地址,或將某些內容分類。這是一個很有彈性的人力市場。亞馬遜的這些服務,可協助人創業。

  為什麼一家書店要做這些事?因為如此一來,亞馬遜可將它的成本中心變成利潤中心,而且亞馬遜還比Google更早看到這個機會(Google後來才起而仿效)。

  貝佐斯不是在經營一家賣實體商品的公司;我認為他建立了一家販賣知識的公司。沒人比亞馬遜更了解消費者買了什麼東西;沃爾瑪不了解(對沃爾瑪來說,我們不過是沒名沒姓的大眾),信用卡公司也不了解(他們不一定知道我們在商店購物的細目)。但亞馬遜知道我們買了什麼,什麼時候買的,我們除了買這個,還另外買了哪些東西。亞馬遜會試著推銷一些東西給我們,看看哪些我們會買單。亞馬遜也因為太了解我們,所以知道用什麼方案能引誘我們買東西。它也有百萬筆使用者留下的評論和評價,這些真實的網友回應勝過任何消費者報告,比美國《消費者報導》Comsumer Reports 更好。沒人比貝佐斯更了解網友買些什麼,處理實體商品雖然麻煩,但貝佐斯卻因而獲得寶貴的商業智慧。

  亞馬遜也已經做好準備要轉移到數位內容的販售。它已經開始賣電子書,將內容傳送到電腦或它所推出的電子書閱讀器Kindle上。它賣音樂,同時也賣電影供我們下載到電視機。透過評論、搜尋書籍內容、自動推薦等等的創新,亞馬遜在內容事業上已建立了堅強的實力。許多人買東西前都會先到亞馬遜上查詢,這就是亞馬遜的品牌和價值。

  貝佐斯建立了一個數位知識和服務的帝國。就像速食店賣可樂賺的錢比賣起司漢堡還多、有些連鎖商店從店面房地產賺的錢比賣商品還多,同樣的,貝佐斯也不靠販賣實體商品來賺錢。亞馬遜的價值和Google一樣都是來自它的智慧,以及在數位領域的實力。

  你賣的東西限制住你嗎?如果雜誌社不再認定自己是家雜誌社,如果書店可以變成販賣知識的企業,那你會是什麼?你真正的價值在哪?我打賭一定不是那些被你搬來搬去的商品。價值是來自於你的知識、你如何服務消費者,以及你如何預測消費者的需求,不是嗎?

(本文摘錄自第六章  法則六  新的商業現實:收入可能從另一個門流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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