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錄自本書第一章】
在世的最後一番話
 

明天或後天,當他們撰寫我的訃聞時,訃聞上將寫道:李奧•葛斯基身後留下一屋子廢物。我很驚訝自己沒被活埋。這個地方不大,但我得費勁在床鋪和馬桶、馬桶和餐桌、餐桌和前門之間,清出一條通道。我若想從馬桶走到前門,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必須繞過餐桌才到得了。我喜歡把床鋪想像為本壘,馬桶為一壘,餐桌為二壘,前門為三壘。如果躺在床上的時候門鈴響了,我得繞過馬桶和餐桌才走得到門口。如果來人碰巧是布魯諾,我就一語不發讓他進來,然後蹣跚走回床邊。那群隱形觀眾的吼叫聲,在我耳邊隆隆作響。

我時常猜想誰會是最後一個看見我活著的人。如果我得打賭,我敢說一定是中國餐館送外賣的小弟。我一星期有四天叫外賣,每次他上門時,我總是為了找錢包大肆翻箱倒櫃。他捧著油膩的紙袋站在門口,在此同時,我則猜想今晚會不會是我吃了春捲、爬上床、然後在睡夢中心臟病發的一夜。

我試圖盡量讓人看見。出門在外時,有時雖然口不渴,但我還是買瓶果汁。如果店裡很擠,我甚至誇張到故意把零錢灑了一地,五分和十分錢銅板朝四方滾去,我則雙膝跪地。我跪下來得花好大功夫,站起來更是費力,不過嘛,或許我看來像個傻瓜。有時我走進體育用品店,問,你們有什麼樣的球鞋?店員上下打量我這個可憐的笨蛋,帶我看店裡一雙白得發亮的 Rockport 球鞋。不,我說,我已經有這款了,然後我奮力走到 Reebok那一區,拿起一雙根本不像球鞋的鞋子,說不定是雙防水靴。我跟店員說我穿九號,那個年輕小伙子神情更加謹慎地再瞅了我一眼,冷冷瞪了我好一會兒。九號,我緊抓著那雙有網邊的鞋子又說一次。他搖搖頭到店裡後面拿靴子,等到他回來時,我正脫下襪子,還捲起褲管,低頭看著自己老朽的雙腳。過了尷尬的一分鐘,店員才曉得我等他幫我套上靴子。我從來沒打算買鞋,我只是不想在我死去的那天,沒有半個人注意到我。

幾個月前我在報上看到一則廣告,說:繪畫班誠徵裸體模特兒,每小時十五美金。這麼多部位讓人觀賞,而且有這麼多人看,似乎理想得令人難以置信。我撥了電話,一個女人叫我下星期二過去,我試著描述我的長相,但她不感興趣,什麼樣子都可以,她說。
日子過得好慢,我跟布魯諾提起這事,但他聽錯了,以為我為了看裸女,才報名參加繪畫班,他也不想聽我解釋,她們會秀兩點嗎?他問,我聳聳肩。還會秀下面那裡嗎?
四樓的弗萊德太太死了三天,才有人發現她的屍體。我和布魯諾從此養成查看彼此的習慣。我們不時找些小藉口,比方說,布魯諾開門時,我跟他說,我的衛生紙用完了。一天後,有人敲敲我的門,我的《電視節目指南》不見了,他說。雖然我曉得他的《電視節目指南》跟往常一樣擺在沙發上,但我依然找出我那一份給他。有次他星期天下午過來,說,我需要一杯麵粉。這招可就不太高明,我忍不住點醒他:你又不會燒菜。接下來一片沉默,布魯諾瞪著我的雙眼,你懂什麼,他說,我在烤蛋糕。

初抵美國之時,除了一個遠房表哥之外,我誰也不認識,所以我幫他做事。我表哥是個鎖匠。他若是個修鞋師傅,我也會變成修鞋師傅;他若掏糞,我也會跟著掏糞。但是嘛,他是個鎖匠,他教我這一行,所以我成了鎖匠。我們合夥開了一家小店,後來他感染了肝結核,他們不得不切除他的肝。他發燒到攝氏四十一度,不治身亡,所以我接管了生意。他的遺孀後來嫁給一位醫生,搬到紐約海灣區,但我還是把店裡一半的利潤寄給她。我就這樣當了五十幾年鎖匠,但之前可從沒想到會過這種日子,不過嘛,其實我慢慢喜歡上這一行。我幫助那些被鎖在門外的人,也將某些不該進門的人屏除在外,讓大家高枕無憂、免做惡夢。

後來有一天,我凝視窗外,或許是望著天空沉思吧。即使把一個笨蛋擺在窗前,他也會變成大哲學家。午後時光漸逝,夜幕漸垂,我伸手去拉燈泡開關,忽然間,彷彿有頭大象一腳踩上我的心臟,我雙膝跪倒在地,心想我不可能永遠不死。過了一分鐘,再過一分鐘,然後又一分鐘,我在地上爬行,拖著身子爬向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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