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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蘭

  這是一本非常有啟發性的書,讓我們看到只要提供孩子機會,生命真的自己會找出路。我們也絕對不能小看年輕人的潛力,不能嘲笑他們是草莓族,當他們下定決心做一件事時,他們的成就絕對不在我們之下。這本書令人感動,因為它非常真實的記錄了一個年輕志工信守諾言,把戰爭中走失的孩子一個個送回家的故事。

  康諾是美國維吉尼亞大學的畢業生,可以說一輩子沒有吃過苦,至少絕對沒有上過不在室內的廁所,他跟時下很多青年一樣,去世界各地做志工,順便看看世界。他挑選尼泊爾只因為他的朋友連尼泊爾在哪裡都不知道,他覺得去尼泊爾是個很酷的事。他本來也只準備去三個月而已,但是到了那裡,看到孤兒院的孩子對他的信任與依賴,把他的熱情激發了起來,覺得自己是有用的,他使盡他的全力去照顧這群孤兒。當三個月期滿,他要回美國時,這群孩子頻頻問他:你什麼時候會再來?康諾不願給他們假的希望,卻又說不出口:我可能不再回來,因為我有另外一個世界的生活在等著我。我們了解他矛盾,當我們看到當地人一手捏飯團、一手添牛糞作燃料時,真的無法怪他自私,不願再回來。

  康諾回到美國後,念念不忘孤兒院裡的孩子,終於再次踏上去東方之路。他第二次來才發現他原以為的孤兒,其實不是孤兒,是被人口販子拐賣出來的童奴,這種人官商背景雄厚,即使被抓,也只關幾天就放出來,但是這種拆散別人家庭的行為真是令人髮指。他騙取父母的信任,以為只要花錢就可以讓孩子去加德滿都受教育,同時又可以逃避毛派游擊隊一家要出一個男丁的命令,在衣不蔽體的窮鄉僻壤,父母是賣牛賣地才湊足了錢,誰知道是把孩子送入虎口,一個六歲的孩子一天要洗十二小時的碗!康諾在知道這些孩子是有父有母之後,不畏窮山惡水,在停火協定一簽定,關卡一開,立刻帶著孩子們的相片,翻山越嶺,去到他們的原生地,找到他們的父母,讓親子團聚。這中間過程的艱辛,讓我幾次掩卷看不下去,但是善有善報,他每次總能逢凶化吉,令人不得不信有鬼神,舉頭三尺有神明,冥冥中總有貴人相助。

  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怎麼把一個草莓變成韌草,現在很多人說,這一代的年輕人,出生在一切機械化自動化的承平時代,沒有吃過苦,所以沒有抗壓性,像草莓一樣,一壓就爛。其實人是演化來的,我們的祖先經過千百萬年大自然的淘汰、獵食者的追殺才活到現在,我們身上的基因,應是百折不撓的韌草基因。那麼,為什麼出現草莓行為呢?

  一個行為如果不是基因的關係,大約就是環境的關係,稍微檢討一下,就發現果然是如此,當父母什麼都替孩子做時,孩子當然什麼都不會做了。例如一群國立大學理學院的學生用洗臉盆洗拖把。我看不過去,上前問她們:難道妳們家洗臉和洗拖把是用同一個盆子嗎?她們面面相覷,說不知道,因為從不曾拖過地,所以對如何洗拖把完全無概念。難怪現在很多大學生,離開學校去上班,不出三天就被老板開除。求職不順、自信心受打擊,很多人就因此而不再找事,窩在家中白天睡覺、晚上上網,草莓族的標籤就貼上身了。所以細究起來,其實是我們大人的不對,我們捨不得孩子吃苦,反而害了他。就像一個遊民的話:「母親捨不得我吃苦,使我從小不懂得吃苦,我不懂得吃苦,反使我吃了一輩子的苦」。

  人是有韌性的,相信康諾在美國時,沒有過拿小鏟子,就地解決如廁問題的經驗;美國人是早上起來要洗澡的,他一定也不曾三十天不洗澡,使他的膚色看起來跟尼泊爾人一樣,但是這些苦他都吃下來了,因為他心中有個目標,他要送這些孩子回到父母的身邊。我不說這個目標很偉大,因為他在立下這個目標時,根本沒想到偉大,他只知道這是他要做的事。他了不起的地方在於,他付諸了行動,把目標完成了。再美的承諾,再好聽的話,沒有做到以前,都是空的。他的故事教會我們一件事:讓孩子動手去做,讓他從做中去體驗,有體驗才有感動,有感動才會內化成他的行為準則,最後成為他的品德。

  這本書也教孩子節儉,當一個我們隨手丟棄的塑膠袋被尼泊爾的孩子當作寶,破了還要補起來再用,捨不得丟時,我們真的不敢浪費。

  人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地,人卻可以改變出生地所帶來的不利,一個文明的社會,是盡量使生命是一場公平競爭,有能力的,如康諾,要盡力去幫助沒有能力的,如孤兒院中的孩子,讓每個人都能有機會去實現他的夢想。

  我們都以為減少工作,每天泡在海灘是最快樂的事,其實不是,人生最值得懷念的不是輕鬆的時刻,而是完成挑戰的時刻。征服挑戰讓我們看到自己的價值。讀完這本書,你會很快樂,因為那些孩子都回到了自己的家,有了好的歸宿。我相信康諾也很快樂,因為他做到了他心中想要做的事。

  人生,沒有努力就不會有幸福,良有以也!

<摘自 推薦序-洪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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