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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與輸血——野蠻與慈善的對比
在醫學初萌芽的時代,充滿矛盾,
放血治百病的野蠻療法盛行,輸血救人的善心想法初起。
雖然放血術令人匪夷所思,卻催生了「外科醫師」這個行業……

用現代醫學的眼光來看,放血治病是非常匪夷所思的做法。特別令人驚奇的是,到了醫學科學已萌芽、且知識已相當進步的十八、十九世紀,仍然有相當多的醫師認為放血治療術是有效的療法。

有趣的是,當放血治療頗受民眾信任,而且用來治百病,放血醫生變得非常忙碌,已無法同時兼顧看病決定是否需要放血治療,以及進行放血手術,他們覺得放血療法必須分工。
到了歐洲中世紀的十世紀之後,分工已相當明顯。病人先看一般科醫生,經由一般科醫師診斷需要放血時,便推薦給理髮師做實際的放血手術。
理髮師用理髮刀把靜脈(或動脈)割出一個小傷口,讓血流入容器中。理髮師也用同一把刀刮鬍子、理髮。可以想像,當時有名的理髮院(或放血院)中,有的理髮師在放血,有的理髮師在理髮。

許多民眾覺得這樣太不像話,開始抗議。那時有一些擁有好手藝的人,製造了放血的箱子。這種放血箱製造得愈來愈精緻,到後來已不是一般理髮師可以操作的。因而放血的理髮師開始專業化,只做放血手術而不再理髮。這就是外科醫師的起源。這種專業的理髮師稱為barber-surgeon(理髮—外科師)。後來,手術的種類增加,外科更加專精,才出現「外科醫師」這個專業名稱。

十七世紀的醫師竟然給病人輸羊血!
所幸輸血的原理後來從科學中釐清,
並且從此解開血型的祕密,建立起造福眾人的現代輸血技術……

十七世紀後期英國的一位醫師羅爾(Richard Lower),是歷史上公認的輸血創始者。羅爾的研究題目是動物的輸血,起初的目的是在證明血液的重要性。他把一隻狗的血液幾乎抽乾,讓這隻狗奄奄一息,同時從一隻大狗抽出大量的血液,輸給這隻接近死亡的狗後,狗的意識便逐漸恢復,羅爾因而證實血液與生命的密切關係。
根據羅爾醫師的關鍵動物實驗,法國的丹尼斯醫師(Jean-Baptiste Denis)大膽的把羔羊的血輸給一位十來歲的小孩。這個小孩發高燒,病得很嚴重,輸血後居然好轉。
有了幾個「成功」例子,丹尼斯的膽子愈來愈大,以輸血治療更多病人,次數較多、且可能輸血量也較大,終於厄運降臨了。他在巴黎給一位病人毛洛瓦(Antoine Mouroy)輸血,頭二次沒問題,但到了第三次,病人產生劇烈反應而喪命。

輸血引起的副作用及死亡,在過去無法追究原因,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才在創新的研究中露出曙光。
在美國,奧地利籍的蘭德施泰納(Karl Landsteiner )教授與同仁在實驗室中,把不同病人的血液混在一起時,發現紅血球會凝固,而且有的紅血球會溶化。他以當時相當新穎的免疫學方法,做了相當多的血液混合實驗,終於定出人類的紅血球有四種類型,並且將這四種類型取名為A型、B型、O型及AB型。他也發現,同類型的血液混在一起不會起作用。
蘭德施泰納把在試管中發現的結果,應用到人體試驗,證實以同類型的血液進行輸血是較安全的。這是科學化輸血的開端。
而後經過一系列有系統的研究,發現紅血球除了A、B、O及AB型外,還有其他類型,其中一種類型叫Rh。Rh血型在白種人的輸血很重要,大約百分之八十五的白種人,其紅血球是Rh陽性,而百分之十五是陰性。把Rh陽性的紅血球輸給Rh陰性的人,會引發紅血球的傷害。
不過,Rh在華人的輸血較不會造成問題,因為極大多數華人的紅血球帶有Rh,因而由Rh不適合所引起的毛病較少。
其他的血型後來也一一發現,種類可真多。血型的命名是按發現時間的先後順序,以英文字母命名。ABO血型占了A及B字母,Rh血型占了C、D及E字母(Rh血型又分為C、D及E型)。目前血型的最後一個字母排到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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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血型的命名
血型是按發現時間之先後順序而命名的。先是A、B型(屬於ABO血型),接著是C、D、E(統稱為RH血型)……。
但是,為什麼ABO血型裡包含O型,而沒有依照英文字母順序呢?原來是因為這種血型的紅血球既沒有表現出A型特性,也沒有表現出B型特性,而命名為O,有「零」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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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本書第五章  放血與輸血——野蠻與慈善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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