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世紀,哲學家和藝術家都提出「美」的定義……
文 / 安伯托•艾可(本書作者)
每個世紀,哲學家和藝術家都提出「美」的定義,藉他們述作之助,我們能夠建構一部審美觀念史。「醜」則異於是。大多時候,醜被界定為美的相反,但幾乎不曾有誰針對醜寫一部專論,醜淪落為邊緣作品順帶一提的東西。因此,美的歷史可以援引範圍很廣的理論文獻(我們由此推出一個特定時代的品味),醜的歷史則必須在關於人或事物的視覺、文字刻畫裡窮搜資料。不過,醜的歷史和美的歷史還是有些共同特徵。首先,我們只能假定一般人的品味在某些方面和他們同時代的藝術家相同。設使一位來自外太空的訪客走進一所當代藝術的畫廊,又設使他看見畢卡索畫的女子臉孔,並且聽到其他觀賞者形容其為「美麗」,他可能誤以為,在日常生活裡,我們這時代的人認為畢卡索畫的那些女子臉孔美麗,秀色可餐。
但是,這位訪客看一場時裝秀或環球小姐選美,目睹那裡讚美其他類型的美,可能就要修正他的見解。很不幸,我們回顧久遠以前的時代,無法做到這一點,無論談美還是談醜,我們都無此參考,因為那些時代留給我們的只有藝術品。
醜的歷史和美的歷史另外一項共同特徵是,我們討論這兩種價值的故事,勢須局限於西方文明。在上古文明和所謂原始民族方面,我們有出土藝術品,但我們沒有理論文字來告訴我這些藝術品本來的用意是要引起審美的喜悅、對神聖事物的畏怖,還是歡欣。
一張非洲儀式面具可能令一個西方人毛骨悚然,土著卻可能視之為代表一個慈悲的神。反之,目睹基督受難、流血、遭受羞辱的畫,一個非歐洲宗教的信徒可能心生憎厭,但這肉體之醜可能在一個基督徒心中引起共鳴和情感。
至於其他文化,根據為數可觀的詩哲學著作(諸如印度、中國或日本文化),我們可以看到各種形象和形式,但是,我們翻譯他們的文學和哲學作品的時候,幾乎總是很難確定某些觀念在什麼程度上可以指同於西方觀念,雖然我們傳統上將那些觀念翻譯成beautiful或ugly之類西方用語。即使這些翻譯可靠,也不足以讓我們知道某個文化是不是將具備(例如)比例與和諧的東西視為美。比例與和諧。這些名詞是什麼意思呢?甚至在西方歷史裡,其字義也有變化。將一個時期的理論陳述拿來與一幅圖像或一個建築結構彼此比較,我們注意到,一個時代認為合乎比例的東西,另一個時代不作如是觀;在比例這件事上,一位中世紀哲學家會想到歌德大教堂的層次和形式,一位文藝復興理論家會想到依照黃金分割來建構的十六世紀殿堂:文藝復興時代的人認為大教堂的比例是野蠻的,他們以「歌德式」一詞形容之,就說明了一切。
美、醜的觀念隨歷史時期或文化之不同而變化,贊諾芬(Xenophanes
of Colophon)不就說了嗎:「假使牛或獅子有手,或者能如人一般作畫,假使禽獸畫神,則馬畫之神將似馬,牛畫之神將如牛,神之形貌各如牠們自己。」(據Clement
of Alexandria, Stromata, V, 110)
在中世紀,維特利的詹姆斯(James
of Vitry)頌揚神的事功之美,說「獨眼怪塞克洛普斯(Cyclops)看見三眼的塞克洛普斯,可能驚異,一如我們看見塞克洛普斯和三隻眼睛的生物,為之驚異……我們說伊索匹亞人醜,但伊索匹亞人自己認為他們之中最黑的人是最美的。」數世紀後,伏爾泰(Voltaire)在他的《哲學辭典》(Philosophical
Dictionary)裡說:「問蝦蟆什麼是美,什麼是真正的美(kalon),他一定會說,他的雌蝦蟆就是美,她有兩隻秀美的圓眼睛,從她小小的頭凸而出,她有寬寬平平的喉嚨,黃黃的肚腹,褐色的背。問幾內亞的黑人:他認為美是黑油油的皮膚,深陷的眼睛,和扁平的鼻子。」
「詢之於魔鬼:他會告訴你,美是一對角、四爪,和一條尾巴。」
在其《美學》(Aesthetics)裡,黑格爾寫道:「可能不是每個丈夫都覺得自己妻子美麗,但至少每個年輕小伙子都說他的甜心美麗,此外無美女;對美的主觀品味沒有定則,我們可以說,這對雙方都是好事……我們經常聽說,一個歐洲美女難令一個中國人賞心,一個南非霍屯托人(Hottentot)亦然,因為中國對美的觀念和黑人完全不同。事實上,我們看這些非歐洲民族的藝術作品,例如他們的神像,神像出自他們對崇高的想像,是他們崇敬之物,但我們也許覺得那是最醜惡的偶像。同理,我們可能覺得這些民族的音樂是可憎的噪音,他們則認為我們的雕刻、圖畫和音樂毫無意義或醜陋。」
視何物為美或醜,根據的往往不是審美標準,而是社會/政治標準。在其《經濟學哲學手稿》(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cripts, 1844)裡,馬克思談到金錢如何補醜:「金錢有能夠買到一切、占有一切的特性,因此是第一等值得擁有之物……我權力之大,等同於我所擁有的金錢……我是什麼,以及我能做什麼,因此絲毫不決定於我個人。我長相醜,可是我可以買到最美的女人。如此則我不醜,因為醜的效果,其令人裹足的力量,被金錢取消了。作為個人,我跛腳,但金錢給我二十四隻腳:因此我不跛了……我的金錢可不是把我所有缺陷變成了它們的反面嗎?」
將這些關於金錢觀察延伸到權力,我們就能了解過去一些君主的畫像,這些君主被一邊皺眉頭,一邊揮毫的畫家恭敬如儀變成不朽。那些畫家當然不存極力強調他們缺陷之心,甚至可能極力美化他們的五官。這些人物,我們無疑覺得非常醜(他們當代的人大概也認為他們醜),但他們無限的權力賦予他們天生英氣和魅力,於是臣民帶著欽慕的目光仰望他們。
最後,我們讀到布朗(Fredric
Brown)的〈哨兵〉,這是當代科幻小說的短篇傑作。我們看到,正常與幻怪之間、可以接受和可怖難忍之間的關係,可能隨觀點之異而顛倒過來:是我們在看太空怪物,還是太空怪物在看我們?「我皮膚濕透,泥濘深到眼睛,我又餓又冷,離家五萬光年。」
「一輪異樣的太陽放出冰冷泛藍的光,這裡的重力倍於我習慣的重力,連最輕微的動作也令人疲憊又痛苦……空軍很輕鬆,他們有上好的太空船和超級武器,可是一到了那裡,占領據點就是步兵的任務,血戰寸寸前進。就像這天殺的星球,從沒聽過的一個星球,直到我們降落在上面。這裡變成聖地,因為敵人來了。這敵人,銀河系裡我們之外唯一有智能的族類……殘忍、可憎、獰惡的生物,恐怖的怪物……我皮膚濕透,泥濘深到眼睛,我又餓又冷;天色陰森,強風急颳,吹得我雙眼疼痛。但敵人企圖滲入,所有據點都攸關生死。我全神警覺,蓄勢開槍……然後,我看見他們有一個低身朝我欺近。我武器瞄準,開火。這敵人發出一種怪異可怖的號叫,他們都習慣發出的那種叫聲。接著,一陣死寂。聽那號叫,看那屍體,我渾身顫抖。我們大多習慣了,已習而不察,我不是這樣。他們是恐怖惡心的生物,只有兩條腿,兩隻手,兩個眼睛,令人作嘔的白皮膚,而且身上無鱗……」
說美和醜隨時代與文化而異(甚至隨星球而異),並不意味歷來的人不曾嘗試根據某個特定模型來界定美醜。
在《偶像的黃昏》(Twilight
of the Idols)裡,尼采說,「在美這件事上,人以自己為完美的標準」,「在這方面,人崇拜自己……根本說來,人以事物為鑑,凡反映他的形象的東西,都是美的……醜是敗壞的徵象和徵候……一切暗示筋疲力竭、沉重、癡騃、倦怠,任何缺乏自由的表現,如抽搐或癱瘓,尤其屍體腐化的氣味、顏色、形態……凡此都激起同樣一個反應,就是『醜』這個價值判斷。人討厭什麼?毫無疑問:他討厭他自己這個典型走向黃昏。」
尼采這個論點是人類自戀的論點,但裡面的確告訴我們,美和醜是參考一個「特定」模範來界定的,而且物種概念可以從人類延伸於萬物,如柏拉圖在《理想國》的作法,說一個鍋子如果根據正確的藝術規則做成,就可以界定為美的,又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所說,美不但來自適當的比例、亮度或明度,也來自品德正直,因此,一個物件(人體、樹、花瓶)必須具備該物件的形式規定其材料應具的所有特徵(《神學總論》,I,39,8)。依照此義,「醜」字不但適用於一切不合比例的東西,諸如頭奇大而腿甚短的人,「醜」字還用來形容阿奎那認為過於細小,因而「可恥」的生物。再來是奧維尼的威廉(William
of Auvergne),按照他的《善惡論》(Treatise on
Good and Evil),肢體不全,或只有一隻眼睛(或者,有三隻眼睛,因為過和不及都有虧品德),也是「醜」。因此,「醜」字無情貼在畸形的生命上,藝術家刻畫畸形也經常毫不留情。動物世界裡,兩個物種的形狀結合於一身的混雜產物,也是如此。
因此,讀這本醜的歷史,必須謹慎:本書談醜的林林總總變化、醜多種多樣的形式、這些形式引起的多樣反應,以及我們的反應裡的細緻層次。我們並且應該時時想想,《馬克白》第一幕裡巫婆的呼聲如果沒錯的話,真是一語中的:「美就是醜,醜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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