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坐在寬敞舒適的電影院裡,3D與立體音響測試我們的視覺與聽覺的,但回想過去,看電影曾有許多已漸被遺忘的樂趣。
數十年前的默片時代,漆黑之中聲音最大的不是喇叭,而是稱為「辯士」的人在銀幕旁滔滔不絕解說劇情。在日治時代,他們的社會地位崇高,算是台灣最早一代的「名嘴」。
台灣文史專家莊永明表示:「當時必須考上執照才能當辯士,『補破網』作曲者王雲峰是第一個拿到執照的台灣人;最紅的辯士是詹天馬,就是後來『天馬茶房』的老闆,他擅長講解日本武俠片的劇情,許多觀眾根本不管電影片名,只要是詹天馬主講就去看戲。」
詹天馬走紅後,其他戲院紛紛出現以「天貓」、「天狗」為名的辯士,可見他受歡迎程度。後來有聲電影出現,銀幕的兩旁有字幕,「但大家聽不懂外語,當年文盲又多、字幕跳動嚴重,甚至對不上劇情,很多人索性不看字幕,還是聽辯士講解。」莊永明說。
光復後,辯士不必考執照,到了一九七○年代則慢慢消失。不過,辯士解說劇情常是「看圖說故事」,新片剛上映時往往說得千瘡百孔,演了幾天才會愈講愈流暢。
台北市明德國小校長林玫伶的父母在高雄美濃開戲院,她曾將幼年時的記憶寫成《我家開戲院》一書。提到辯士,林玫伶說,有聲電影剛開始時,因戲院設備及技術尚未純熟,只能播影片,不能播放聲音,大家只能憑劇中人的動作瞎猜對白,姑姑因口條好而被推舉當辯士。
有一回,女主角掉落山谷,姑姑用哭聲悲痛地說:「阿紅就安呢掉下去死了,真是紅顏薄命啊。」沒想到阿紅五分鐘後又出現了,觀眾當場吐槽:「阿紅沒死,你黑白講!」
林玫伶笑說,由於姑姑講解劇情大多憑著臨場反應,完全沒有腳本:「同一齣戲,姑姑可以講一百種不同內容,很多人一部電影看了好幾遍,只為了聽姑姑怎麼講故事。」除了辯士,還有「撿戲尾」及「拉衣角」的趣事。過去一般家庭無法常常看電影,戲院會開放最後十五分鐘免票進場,讓民眾只看電影結局,稱為「撿戲尾」,除了睦鄰,也有廣告效果。林玫伶說,沒錢買票的小孩子經常拉著陌生人的衣角,矇混進去看戲,因為都是厝邊隔壁,他們也就睜隻眼閉隻眼。
以前人情味濃厚,戲院大多是家族經營,因此不會太計較。林玫伶記得,有一名穿著簡陋的男子常到她家戲院看戲,買票從沒給過足額的票價:「某個颱風天,所有店舖都打烊,這名男子穿著簑衣想看戲,當晚為了他,戲院還是開了,專門放電影給他看。」
無論是辯士、撿戲尾或拉衣角,都記錄著那個物質匱乏年代裡,獨特的電影映演文化,也讓我們回味那些昏黃溫暖的看戲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