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海之內皆兄弟
中研院歷史語言所助理研究員 王道還
--玫瑰要是不叫玫瑰,也不減花香。是嗎?
一八五九年五月十九日,巴黎人類學會成立,每兩個星期集會一次,是世上第一個打著「人類學」招牌的學會,至今仍在運作。人類學追本窮源,要回溯到這個學會。
倒不是說巴黎人類學會創造了「人類學」。人類學意識是在地理大發現過程中逐漸浮現出來的。世界各地都有人居住,包括新大陸與太平洋諸島,膚色、體態、語言、文化、社會都與西方人不同。散布在天涯海角的人是打哪兒來的?彼此有什麼關係?社群間的差異又怎樣形成?
這些問題引起好事之徒探討,發為議論,引起更多人的興趣,發展出研究方法與觀點,再……,每一門現代學術都有過這種「史前史」。直到共識成形,又有制度基礎之後,一個學門才算誕生。
不過,源自人類學意識的問題,往往涉及極為不同的經驗素材,必須以不同的方法研究。早在17世紀,丹麥解剖學家巴索林(Thomas
Bartholinus, 1618-1680)就主張,所謂人類學應一分為二,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由解剖學家研究人身,心理學家研究人心(靈魂)。
1749年,法國學者布丰出版《人類自然史》,主張人種一元,而以氣候、食物、習俗解釋族群差異,揭開現代人類學的序幕。1799年,巴黎成立「人類觀察學會」,成員包括自然學者、醫師、考古家、歷史學者、哲學家,他們草擬從事人類學調查與蒐集資料的準則,企圖建立法國與世界族群資料庫。可惜由於拿破崙發動對外戰爭、英國封鎖歐洲大陸等因素,這個學會的關懷逐漸集中於希臘革命,最後與慈善學會合併。
1839年,巴黎民族學會成立,宗旨仍是同時研究人類的體質與文化特徵。可是學會捲入了反奴隸制度運動,法國正式廢除奴隸制度後,就失去了活力。好在這時,巴黎自然史博物館已有正式的人類學課程,由館內的「人類解剖學與自然史」教授主講,供有心人進修。
總之,在巴黎人類學會成立之前,人類學一直只是一堆問題的集合,有個人風格,沒有融貫的研究方略,更沒有穩固的制度基礎。巴黎人類學會成立後,長期而持續地支持傳統人類學題材的研究,人類學兼具科學與人文兩個面相的特色,才維持下來。
其實當年布羅卡(Paul
Broca, 1824-1880)創立巴黎人類學會,本就是個政治行動。
布羅卡是外科醫師、神經學家,也是生物學會會員。生物學會成立於1849年夏,每星期六下午三點集會。根據章程,會員無故缺席,就罰一法郎。
那時發源於自然史的「物種原始」,已是生物學的主要問題。物種會不會變?拉馬克與達爾文都認為「物種」並不實在。分類學家面對的唯一實體是個別生物,個體以上,例如物種、屬、科等類目,純屬「虛構」的。果真如此,物種演化(演變)就不是不能想像的了。事實上,有些支持演化論的人,將雜交視為物種變化的重要機制。
1857年秋,布羅卡從一個養兔場主人那裡得知:家兔與野兔雖然是不同的物種,可是雜交子女都有生殖能力。他在學會中報告了見聞,並做出結論:生殖隔離不是物種定義的關鍵。
生物學會的終身主席,也是布羅卡的摯友,卻感到尷尬,要求他適可而止,別再發表這類報告。因為物種變化不只是個科學問題;每個物種都是上帝創造的,是上帝大能的永恆見證,不能變。
布羅卡這才動念另起爐灶。但是創立新學會並不容易,除了找創始會員,還要取得政府許可。法國教育部長對人類學頗有疑慮:人類學裡藏有基進種子。萬一有人覺悟傳統人文秩序並無天經地義之理,難保不想顛覆既有體制。1848年,在巴黎創造第二共和的革命黨人的確這麼幹過。於是他使出踢皮球的工夫,將申請案轉給負責治安的警政署。警政署長不願扮黑臉,將案子踢回教育部。他們都是有經驗的官僚,想讓布羅卡知難而退。
偏偏布羅卡一意孤行。他請出一位受警界尊敬的法醫學教授找警政署主管科長關說,終於得到集會執照,但是有條件:一,每次集會不得超過二十人(只要不超過二十人,就無「法」可管);二,每次集會都有一位便衣警察監視。(案,兩年後才撤除監視。)
學術與政治的關係,剪不斷,裡還亂。
{本文原載於《科學人》2004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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