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來源:達志影像/授權

麥特.葛洛寧(Matt Groening)
《辛普森家庭》創作者

  麥特.葛洛寧(Matt Groening)是全球知名的卡通「辛普森家庭」的原創人。他的老師與父母都鼓勵他做其他的生涯規畫,建議他上大學,找個更實在的工作,即便是他身為漫畫家與製片人的父親也是如此。事實上,直到他進入大學(那是一所既不給成績單、也沒有必修課的非傳統學府),都只有一位老師曾經對他有所啟發,「一年級的老師保存了我在課堂上的畫作,她真的保存了好多年。我很感動,你知道,學生人數如此之多。她的名字是伊莉莎白.胡佛,「辛普森家庭」裡的一個角色就是以她命名。」

   雖然長輩不認同,他卻不氣餒,因為麥特心中十分清楚自己的創造力與熱情所在。

   「小時候一邊玩耍,一邊用恐龍之類的小公仔編故事,那時我就知道自己一輩子都要做這個。我看到大人提著公事包走進辦公大樓,心裡就想:『我沒辦法像他們那樣,我想做的就只有這個。』我身邊的小孩原本都有一樣的想法,長大後卻逐漸改頭換面,嚴肅了起來。至於我呢,我活著就只為了玩耍和說故事。

   我知道什麼叫做正途,上高中、上大學、拿到證書,然後出社會找個好工作。我也知道這對我來說行不通,我一輩子都要畫漫畫。

   我在學校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經常混在一起,也把漫畫作品帶到學校,彼此交換欣賞。隨著年紀漸長,我們野心也變大,開始做電影。真的很棒!這也有一部分是補償作用,因為我們不善於人際社交。我們週末不是待在家裡,而是出門做電影。星期五晚上也不看足球賽,而是去附近的大學看非主流電影。

   我下定決心要靠幽默為生。不過,當時並不認為這樣行得通,以為我會做個爛工作、討人厭的差事。在想像的畫面中,我在輪胎批發店工作,不知道當時為什麼覺得是輪胎批發,但我就是看到自己滾著輪胎到處走,到了休息時間才畫漫畫。」

   事情的實際發展與他的想像相去甚遠。麥特移居洛杉磯,終究有機會在《洛杉磯週報》發表連環漫畫《地獄生活》(Life in Hell),並開始闖出名號。他因而獲得福斯電視網的委託,請他在綜藝節目「崔希烏曼秀」(The Tracey Ullman Show)中創作卡通短片。他向福斯自我推銷的時候,當場捏造出「辛普森家庭」。誰也不相信,他在走進福斯之前,根本完全沒概念。「辛普森家庭」發展成半小時的節目,每週日在福斯電視網播映。直到本書出版之際,已持續十九年之久,還衍生出電影版、漫畫書、玩具,以及不計其數的相關商品。也就是說,「辛普森家庭」已自成一個流行文化帝國。

   當初麥特如果聽話,去找個「正經」工作,這一切就不可能發生了。


(摘錄自:【第1章】找出天賦與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