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具有標準的「長子性格」,對家庭很有責任感,作風強勢,做事有計畫有效率,數十年下來,在他的打拚和安排之下,我的兩個叔叔、三個姑姑都與我家在宜蘭市的一條巷子裡比鄰而居,親族之間相互照應,枝繁葉茂。
我的姊姊和妹妹,也都遵循父親的心意,結婚生子,當了音樂老師和幼稚園老師;爸爸認為,有一個家庭歸宿,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才是一個女性最圓滿幸福的人生。
唯獨我這個「不聽話」的二女兒,為了追求舞蹈之夢,從學生時代就開始與父親不斷角力,完全脫離了父親為我描繪的藍圖,要走自己的路。
大學一年級,我擺脫了年少的渾沌懵懂,第一次清楚地立下志願:有朝一日我要出國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要親身體驗當一名職業舞者的滋味。然而爸爸反對我的想法,他認為學藝術的人很難出頭,擔心我將來「連吃飯都有問題」。
大二時我從羅斯老師那兒得知,其實我可以選擇出國念書,但爸爸不同意,他要我先把台灣的大學文憑拿到再說,這才是一個女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本文為節錄,精彩全文請見《不怕我和世界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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